尼克斯诉赫登案(Nix v. Hedden),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认定番茄属于「蔬菜」而不是「水果」。主要原因是当时美国的关税法规定水果可以免税而蔬菜不行,引发了番茄进口商和收税官员间的争议。控辩双方的律师就在法庭上引用各种大大小小的词典争来争去,最后法院承认植物学上番茄确实是一种果实,但关税法中指的是其日常含义,在厨房里番茄是被当作蔬菜来烹调的,所以属于蔬菜。
还有个类似的案件,也是因为关税引起的,Toy Biz v. United States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最后认定 Toy Biz(Marvel的子公司)的action figures(包括蜘蛛侠、X战警、神奇四侠等)属于「玩具」(toy)而不是「玩偶」(doll),帮Toy Biz省下了大笔关税。两者的区别在于「玩偶」是human figure,而「玩具」是nonhuman creature,而法院认为这些超级英雄是非人类,所以属于「玩具」。